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教师队伍的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与濮阳市2025年师德专题专题教育行动,我校特发布教育部公开曝光的多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典型案例,为全体教职工提供警示。希望通过这些案例,广大教职工能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
以下为典型案例节选:
案例一
2019年2月,广西百色市实验小学蒋某某存在歧视体罚学生、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违反廉洁从教纪律等方面问题,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第九、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蒋某某留党察看两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教师队伍。同时,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学校校长等的责任。
案例二
2020年,李某某在寒暑假期间,违规组织所带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且在学生管理教育过程中态度简单粗暴,言语失当。李某某的行为触犯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的第五和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规,李某某被解聘,并责令其退还所有补课费用。同时,学校常务副校长也因此受到停职检查、扣罚一年岗位工资和职务津贴的处罚。
案例三
2020年5月,耿某在上课期间,竟然带领学生为娱乐明星应援,并拍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教育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耿某的这一举动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的第三项规定。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耿某被严肃处理,停职接受检查。同时,学校校长也接受了诫勉谈话。
案例四
2021年12月,张某因学生作业完成不理想、学习成绩下滑,对该班部分学生进行不当惩戒。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扣除张某当月班主任绩效、其他绩效及季度绩效奖,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在全体教工大会上作公开检查并向全班学生和家长公开道歉。对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
案例五
2025年2月,包头市教育局在专项整治中查明,包头市回民中学教师贾某长期违规有偿补课,情节较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贾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对其所在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学校年终考评评优资格。
这些案例涉及到的违规行为多种多样,不仅损害了教师的形象,侵犯了学生的权益,更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望广大教师引以为戒。五起案例中的涉事教师和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严肃处理,进一步彰显了各地各校在贯彻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方面的坚定决心,以及对师德违规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的决心。请全体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守牢师德底线。